夏津公路分中心开展《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活动

 

519午,夏津公路分中心5名志愿者县人民公园开展《德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志愿服务活动。

活动中志愿者将《条例》宣传册一一发到群众手中,并结合通俗易懂的画面,为群众讲解了文明行为基本规范主要内容,引导大家从身边小事做起,不随地吐痰、乱扔垃圾,不在禁烟场所吸烟,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等,说文明话,行文明事,争做文明人。在现场志愿者向群众发放控油壶控盐勺,告诉大家每人每天吃盐不超过6克,吃油不超过25克,自觉养成健康、文明、科学的生活方式,受到了群众的一致欢迎和称赞。

志愿者还亲身示范,通过捡拾塑料袋、纸屑等实际行动,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