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高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|德州公安:文明出行 营造安全有序交通环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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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27日,德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“高水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”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—市公安局专场。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交通秩序整治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、不文明养犬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。

先挂牌后上路。登记上牌是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基础工作,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凡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上路行驶应当取得电动自行车牌照。

戴头盔系卡口。规范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措施,按照《山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“驾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”。

不闯灯不逆行。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,要遵守交通信号灯,靠右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,不得逆向行驶,在护栏缺口处需横穿马路或需要逆向通过路口时要下车推行。同时,电动自行车只能搭乘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。

(德州市广播电视台奏嘛新闻出品)